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石油成品油和煤炭流通市场秩序,创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,保护行业共同利益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加强行业自律,提高行业信誉和整体素质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,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是玉环县燃料行业的行为准则。
第三条 本公约遵循守法、自律、诚信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,维护本行业的整体利益。
第二章 自律条款
第四条 自觉遵守有关本行业发展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接受和服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,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,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。
第五条 建立健全诚信保证体系,强化诚信意识。开展员工诚信教育,树立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经营思想。摒弃弄虚作假、见利忘义等不道德行为。遵守国家公民道德规范,确保诚信工作的落实与到位。
第六条提倡“和谐”精神。会员之间不论企业大小,一律平等相待,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相互诋毁或恶意诽谤的竞争,增强行业凝聚力。
第七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必须从合法、正规渠道进货,要确保油品(煤炭)质量,做到“六个不得”即:不得以假充真,不得以劣充优,不得缺斤短两,不得掺杂回扣,不得随意降价、擅自抬价、扰乱市场,不得虚假宣传。
第八条 尊重消费者权利,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。明示《服务承诺》、《顾客须知》,经营的商品要明码标价,公买公卖。接受消费者的投诉,公开公布投诉电话、受理人姓名,兑现对消费者各项承诺,诚信于民。
第九条 自觉遵纪守法,履行行业诚信自律义务:
1、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国家商务部发布的《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煤炭经营监管办法》等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
2、自觉依法经营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经营,具备完善的经营资质,取得石油成品油(煤炭)经营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书等证照。
3、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加强员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,实行持证上岗制度,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。
4、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贷信誉,依法履行借贷合同,提供详实的财务报表。不发生违约滞贷滞息行为。
5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,及时查处、整改安全隐患,确保企业安全运行。
6、成品油企业在经营中既有竞争,更多的是合作,在收购、租赁和建设加油站(点)、煤场中,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或进入实质性谈判,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加价形式介入。
7、在收购、租赁加油站(点)时,对规划许可证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不全的,不得收购、租赁或特许经营。
8、新建加油站(点),严格执行玉环县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,按相关规定先申报,取得经贸局、规划局、土地局、安监局、消防、环保局等部门的合法批文后才能动工兴建,杜绝无手续先建站后补办的违规行为。
9、各会员单位对巳取得批文的新建加油站(点),在土地“招拍挂”时,互不参与竞拍,避免恶性竞争。
10、各会员单位要严格遵守成品油经营主管机关审批核准的经营范围,不超范围经营。
11、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,通过协商、调解或仲裁、诉讼等方式解决。不允许任何有损于本行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发生。
12、重视环境建设,创造良好营销环境。依据《环境保护法》,健全环保措施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,自觉保持经营场地的整洁、卫生,严禁污染和破坏周围环境。
13、积极参与、支持配合行业协会的有关活动。
第十条 加强行业沟通,研究探讨石油成品油与煤炭流通行业的建设、管理和发展工作,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,促进企业合作、学习与交流。
第十一条 尊重、爱护人才,维护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动。在聘用人员时,严格按照《劳动法》依法用工,订立劳动用工合同,交纳社会保险费。依法支付工资,提供劳动保护条件,尊重员工合法权益。
第十二条 自觉遵守《会计法》和有关财务、审计的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纳税义务,不做假帐、不逃税、偷税、漏税、欠税、抗税。
第十三条 自觉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。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,使用其他企业的标记、商标、名称等,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。
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社会和行业的公益活动,自觉维护社会稳定,履行社会职责。用诚信回报社会,
第三章 执 行
第十五条 本公约是玉环县燃料行业的行规行约,经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理事会通过后,由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组织实施,并负责本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。
第十六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均有权向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检举违规行为,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。
第十七条 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、严重影响或影响极坏者,经查实,由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视不同情况采取如下措施:
1、责令整改,行业内通报;
2、记录在案,建议经贸等相关部门不予年检;
3、多次或严重违反公约的通过程序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取消其成品油、煤炭经营资格。
第十八条 对模范执行本公约的企业,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将给予表扬、通报表扬、授予荣誉等奖励。
第十九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玉环县燃料行业协会,并受理违反本公约行为的投诉。投诉电话:7279667
第二十条 本公约由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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